无法估值的人力
征发徭役是历代封建王朝维系统治的不可或缺的一种权力。徭役,起源很早,《礼记·王制》就有许多关于周王朝征发徭役的规定记载。徭役有力役 、杂役、军役等,大致可分为力役和兵役两种,是国家无偿征调底层人民所从事的一些体力劳动。无论哪个朝代,修筑宫殿或是城墙或是其他工程,都需要大量征发徭役去从事那些体力劳动。宋代修筑城池自然也不例外,征发数量多还频繁。北宋增修有数百年弊端的都城汴梁(即开封城),花费三年时间,汴梁焕然一新,城墙长度是五十里余一百六十五步,宽度地基是五丈九尺,高度是四丈。南宋增修皇城,共修缮了五百四十一丈的城墙,耗费民工三十余万。
这算是少的,比较起修筑地方城池,如福州罗城,前后用劳工三百三十七万三千四百余。这是清楚记载在宋人的《淳熙三山志》里;如增修秦州外城,耗工三百万。因修城所需劳工数量庞大,单纯地征发徭役已经不能够满足了,所以必须拓展渠道凑齐所需劳动力,一般是两个渠道,军队和民工。
军队来人干工程
不得不说,宋朝的军队是中国历代王朝中最不专业的军队,他们时常跟着主将接私活挣钱,或是自己做点小本生意,看家护院做房子之类。而修筑城池自然也会调用他们,当然,这是无偿劳动,不给钱的。宋朝军中有着专门的工程兵,专干安营扎寨、修筑城池等工程,称为“壮城兵”。这名字就告诉我们它是干嘛的,专门负责全国各地城池的修缮筑造,不干其他的事。
他们的人数不是很多,对大宋全国城池修筑而言,简直是杯水车薪,所以还需要从其他军队中抽调出来,也就是中央禁军和地方厢军。两宋时期,只要是厢军或是禁军编制,绝大部分参与过修筑城池的工作,每次征调筑城的人数都是上万,大中祥符元年修缮汴梁城,就发动六十三万五千六十二劳工,厢军和禁军占绝大头。这些军士们干得有模有样,例如在新中国五十年代从扬州古城挖掘出的许多带有铭文的古城墙,其中许多是抗金义军的番号——义士左军、武定军、殿司戊军、马军司等。
民间花钱招工或征徭役
宋代是募兵制,这些厢军和禁军是职业兵,用身强体壮、服从指挥的他们筑城有好处,但还是不够啊,所需还得从民间寻求帮助,因而产生了花钱招工和征徭役的两种使用民力的方式。有时候遇到灾荒年,还能以工代赈,利于朝廷。征徭役对朝廷来说挺简单的,只要按照规矩来次数少或是不担心民变大力征发,倒是没什么问题。反倒花钱招工来筑城,这招有时候完全不顶用,因为在繁荣的宋代做其他工比这个挣钱多了,所以常常招募不到民力。
人力的使用是无法估算其价值耗费,但也是一个非常巨大的数字。
没有记载的材料资费
修筑城池的材料数量多且种类多,种类有:石头、木头、砖、石灰、米、盐(没写错,真需要盐和米)、竹子等。有宋一代,一次修筑素有“川西咽喉”、“西藏门户”之称的雅州(今四川雅安),耗费两百三十万余竹、砖、石、米等。这些物料一般地方政府是搞不定的,需要多方合作才能收集齐全用于修城。
中央划拨:中央划拨的情况较为常见,数额也颇为巨大,例如在宋太宗在位期间的雍熙年间,就曾下拨河北百万城木、三百万牛革。地方自筹:地方官府自己去筹备筑城修城所需要的物资,自己根据地方实际状况想办法征集而来,例如用官窑烧制城砖。百姓摊派:这是地方政府最喜欢也是最常用的手段,让地方州县里面的有能力没能力的百姓共同出材料,碰到紧急情况或是官员凶恶,很可能将人家家里的房子拆掉来修城,这种情况常出现在边境地区,可害惨了当地百姓。花钱购买:这是相对柔和公平的手段,因为其他手段就像是巧取豪夺天下百姓的东西拿去修城,花钱购买倒是利于双方,百姓不至于亏惨。
一般而言,宋朝修筑城池,这四种手段都会一起采用,单靠一样或两样是很难达到所需物资数目的。
白纸黑字的资金
修筑城池是必须要用到钱。史书记载,作为南宋战略重镇静江府(今广西桂林),进行的四次修筑都在数十万贯铜钱。宋代一贯铜钱一般等于770文钱或1000文钱(不同时期一贯代表的数目不一样),好算一点就当是一千文,也就是一次修城耗费数亿文钱,差不多是我们现在的一亿左右。当时一斤米是二十五文,一双木屐一百文钱,这样看来也不是特别昂贵的感觉。而这还是花费在一方战略要地的城池修缮上,其他小城肯定是比这少。
北宋时期,国库收入最高达到一点六亿贯;即使是失去半壁江山的南宋,国库收入最高时也达到一亿贯。再具体点说,宋神宗熙宁十年,国库收入为7070万贯;宋哲宗元佑元年,4800万贯;这还是没加上金、银、绸绢、米谷等杂七杂八的,这样看来宋朝还是极富的。但是呢,宋朝经济发达收入高,同样支出也高,连年不休的岁币,养兵养官的俸禄,镇压叛乱和抵御外敌的钱粮支出等等。分摊到地方修筑城池的能有能多少呢?恐怕没多少。
面对颇多的支出,中央肯定不会听信地方要多少钱下拨多少钱,况且也给不出那么多。所以中央采取了赐度碟,唐宋时官府发给出家僧尼的凭证,凡有牒的僧尼得免地税、徭役,是官府收入的一大来源,价值三百贯到一百九十贯不等,如赐100道度牒修明州城;直接拨钱,要么是国库里的钱,要么是皇帝私库钱;卖官,纳粟补官,出卖官爵换钱,这是权宜之计,但却常常用到,一般换来的官都是没有实权的空头衔的散官。
中央有行动,地方就没有了吗?当然不是。封建王朝由于中央集权制,地方财政的绝大部分收入都归于中央所有,剩下的资金很少干不了什么事,大部分工程事务都需要中央牵头给钱才能办。即便局势如此困顿,地方官员们还是有办法,可谓是各显神通,如利用宗教热情“骗”钱,如宰豪强富商,如节约开支。
综上所述
总结一下,回答标题上的问题,修筑一座宋代城池需要中央朝廷和地方政府的多方协助,拿出数目众多的钱粮物资或等价物品,必要时候还需要当地主事的地方官去绞尽脑汁地“坑蒙拐骗”。宋代城池造价几何呢,这很难说清,因为里面的筑城物资和劳动人力估算不出具体价值,倒是实打实的资金挺明白的,采取折中铜钱数字应该在十万贯左右,就能顺利修筑出一个城池。当然,这也不是绝对的,因为关于此事的资料文献实在少,只能去推断;而且有些城池只是修缮缝补,有些城池也只是复原拆除的城墙,很少会从无到有的建城详细记载。
参考文献:《宋史》《玉海》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