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时,根据《台湾外记》的记载:
经因私通陈氏有娠,生男子,跪报侍妾所出,并『陈豹已遁,南澳业令杜煇暂守』之启。功大喜,颁赏台湾诸将士暨留守金、厦兄泰并洪旭、黄廷、王秀奇等币帛。而又加给其妻董氏金六锭、花红六疋;子经四锭、花红四疋;生母陈氏金二锭、花红二疋。孙赏亦如之。
啥意思?
郑经和乳母私通生下一男子后,给郑成功汇报乃系侍妾所生,而且郑经非常有汇报策略,很善于抓住郑成功迫切等待陈豹事件后续处理的心理,在汇报完郑成功已经成功升级为爷爷的同时,将自己妥善处理“陈豹事件”的结果紧跟上报。郑成功当然会“大喜”。
也就是说,此时的郑成功还不清楚郑经是和乳母私通,生下的郑克臧。
但是,郑经正妻的爷爷,前明王朝的兵部尚书唐显悦当然看不过郑经有违伦理道德的行为,向郑成功上书说明:
三父八母,乳母亦居其一。令郎狎而生子,不闻饬责,反加齎赏。此治家不正,安治国乎?
唐显悦认为乳母按照“三父八母”的说法,乃属于长辈行列,郑经此举无异于乱伦之行。郑成功非但不对其严加惩处,反倒是大加犒赏,这让唐显悦非常愤怒,认为郑成功连家事都处理不好,又如何能治理好一个“国家”呢?
郑成功这才恍然大悟,愤怒不已:
“功登时气塞胸膛。立差都事黄毓,持令箭并昼龙桶三、漆红头桶一,过金门与兄泰,同到厦门斩其妻董氏治家不严之罪,并其子经与所生孙、乳母陈氏。”
以治家不严,处死嫡妻董氏;
以乱伦之罪,处死郑经和乳母陈氏;
以“狎之生子”,处死陈氏所生之子郑克臧。
可是接到郑成功命令的郑泰和诸将认为:
主母、小主其可杀乎?然藩令到,又不得不遵。以我愚意,可将陈氏并孙杀以复命。至主母、小主,我等共出启代为请罪。
郑泰等人认为郑成功的命令只是一怒之下的“昏聩”之言,他要杀的毕竟是自己的结发妻子和嫡长子。于是,郑泰等人向郑成功提议,能不能处死陈氏和其子复命?奈何郑成功并不应允,再次下达命令,必须将嫡妻董氏、嫡长子郑经、庶长孙郑克臧和乳母陈氏一并处死。
这时候,郑经过人的才智再次展现,他向厦门守军将领宣布:
藩主誓必尽诛。如有违者,将及于监斩诸公。
郑成功非要处死我郑经和董王妃,不然就会将守军上下全部处死。你们看着办?
于是,一场由郑经“一言”撺掇而起的诸将联合抗命事件,发生了。
这又为郑成功的“怒火攻心”,重重的添了一把火!
3、郑芝龙之死
《台湾外记》记载:
圣祖仁皇帝康熙元年正月,成功分遣诸将屯田。忽报其父芝龙凶信,功顿足躃踊,望北而哭曰:“若听儿言,何至杀身;然得以苟延至今日者,亦不幸之幸也”!令文武官员各挂孝。及知毁墓,向西切齿而骂曰:“生者有怨,死者何仇?敢如此结不共戴!倘一日治兵而西,吾不寸磔汝尸,枉作人间大丈夫”。
降清后的郑成功之父郑芝龙,在清廷利用其劝降郑成功数次未果以后,被清廷处以极刑。
更让郑成功愤怒的是:“挖郑氏祖坟,移驻投诚官兵,分垦荒地”。
就连郑成功的祖坟也被清廷下令铲除,并在原址上驻扎原郑芝龙手下的降清将士,并对祖坟范围开垦荒地
如此奇耻大辱,郑成功会“狂怒咬指”,也是有情可原了!
《清史稿·列传十一》记载:
是岁,圣祖即位,戮芝龙及诸子世恩、世荫、世默。
也就是说,和郑芝龙一块被康熙皇帝下令处死的还有郑成功的三个弟弟。
郑成功对清廷的仇恨和愤怒,更加一层。
4、清廷“困海”
《清史稿·列传十一》用一句话,记载了顺治皇帝对郑成功的围困之法:
十八年,用黄梧议,徙滨海居民入内地,增兵守边。
别小看这个“增兵守边”之法,它包括了从广东到山东长达一万多海里的海岸线内,向内延伸二十里范围内的沿海居民全部内迁,要求“毁沿海船只,寸板不许下水”,时间长达20年。这就几乎彻底断绝了郑成功的经贸财源和同内陆的秘密往来。
毫无疑问,这是对于郑成功的毁灭性打击。
如此困境之下,郑成功临终大呼:“我无面目见先帝于地下”。而后,溘然长逝!
参考文献:《清史稿·列传十一》、《台湾外记》、《台湾史》、《海上见闻录》、《清实录·世祖实录》、《清实录·圣祖实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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